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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钟南山”等商标注册被驳回,人名能被注册成商标吗?
企帮帮 5696 2020-03-09
近日,国家知识产权局驳回“钟南山”“雷神”“火神山”等63件恶意商标注册申请引发关注,“钟南山”为什么不能被他人注册为商标?人名能被注册成商标吗?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亚运村法庭法官助理徐川涵对此进行了解读。
“姓名权属于人格权,但也包含经济利益,名人姓名尤为突出。”徐川涵指出,公众人物的姓名和公众人物自身的商业价值联系紧密,社会公众极容易将商品和该公众人物联系起来。若公众人物的姓名可以被随便注册为商标,将会产生“搭便车”的竞争行为,扰乱市场正常秩序。徐川涵说“首先说明,公众人物本人或经其授权后,以公众人物姓名注册商标不在讨论范围内。比如李宁担任法定代表人的李宁体育(上海)有限公司早在多类商品上注册‘李宁’商标,董明珠担任法定代表人的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将‘董明珠’、‘董明珠的店’注册为商标,林志玲亦将自己的姓名注册为商标。”
徐川涵介绍,《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十条规定了不得作为商标使用的几种情形,并未明确人名是否可以作为商标,但在其第一款第(八)项明确“有害于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或者有其他不良影响的”不得作为商标使用。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标授权确权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五条规定:商标标志或者其构成要素可能对我国社会公共利益和公共秩序产生消极、负面影响的,人民法院可以认定其属于商标法第十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其他不良影响”。将政治、经济、文化、宗教、民族等领域公众人物姓名等申请注册为商标,属于前款所指的“其他不良影响”。
徐川涵介绍,能否以公众人物的姓名注册商标还需结合实际情况具体考虑,比如“钟南山”院士的姓名就是在特定的时间节点和社会环境下,不仅具备了高辨识度,还应列入“政治、经济、文化、宗教、民族等领域”范围,属于禁注的范围,商标局认为其注册为商标易产生不良影响是比较妥当的。
对于普通人的姓名,徐川涵介绍,《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八条规定:任何能够将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商品与他人的商品区别开的标志,包括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颜色组合和声音等,以及上述要素的组合,均可以作为商标申请注册。普通人姓名作为文字的一种,自然是可以被注册为商标的,但若姓名文字属于《商标法》规定的不能被注册为商标的标识,则需具体审查整体是否违反禁注条款。